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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規則

法規類別: 考試 >> 考選部 >> 公務人員考試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為三等考試,設下列各科別:一、飛航管制。
二、飛航諮詢。
三、航空通信。
四、飛航檢查。
五、航務管理。
六、適航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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