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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考試須具備專門職業證書始得應考類科審核標準

法規類別: 考試 >> 考選部 >> 公務人員考試目

法規章節: 第1條

本標準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十七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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