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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體能測驗規則

法規類別: 考試 >> 考選部 >> 一般性考試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體能測驗當日如因天候狀況致影響測驗進行時,由召集人會商典試委員及體能測驗委員決定照常舉行或暫緩施測。
但如需另行擇期施測,應依國家考試偶發事件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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