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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應考人申請閱覽試卷辦法

法規類別: 考試 >> 考選部 >> 一般性考試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試務機關依應考人申請閱覽之科目,提供試卷影像檔供其閱覽。
但採線上閱卷之考試,試務機關提供之試卷影像檔,內容包含閱卷委員評閱資訊及各題分數,供應考人閱覽。
採電腦化測驗之考試,試務機關依應考人申請閱覽之科目,將其作答結果提供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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