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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家考試闈場安全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考試 >> 考選部 >> 一般性考試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闈場電話由題務組組長管制,工作人員如有特殊事故,須經題務組組長同意,並派員陪同方得使用,且應予登錄備查。
闈場電話加裝錄影及電話錄音設備,由入闈考選部總務人員負責管理,並適時更換儲存媒體,更換之儲存媒體密封後交由考選部政風室保管一年,期滿後始得銷毀。
入闈期間,工作場所應予全程錄影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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