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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家考試闈場安全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考試 >> 考選部 >> 一般性考試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闈場工作人員依下列時間出闈。
但必要時得延後之:一、筆試:最後一節應考人准予離場時間。
二、口試:各組最後一梯次應考人完成報到後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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