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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委託辦理考試辦法

法規類別: 考試 >> 考選部 >> 一般性考試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考試辦理竣事,受委託辦理考試事務之機關、學校、團體,應將考試辦理情形及關係文件,函送考選部轉報考試院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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