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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典試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考試 >> 考選部 >> 一般性考試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各種閱卷方式定義如下:一、單閱:指試卷經一位閱卷委員一次評閱即以所評分數為該科目之分數。
二、平行兩閱:指試卷由不同之閱卷委員,分任第一閱及第二閱,以兩閱評分之平均數為該科目之分數。
但兩閱分數如有一定差距,依閱卷規則規定處理。
三、分題評閱:指同科目之試卷按試題由不同之閱卷委員各為一題或數題之評閱,合計各題所評分數為該科目之分數。
四、分題平行兩閱:指同科目之試卷按試題每一題均由不同之閱卷委員,分任第一閱及第二閱,以兩閱評分之平均數為各題之分數,合計各題所評分數為該科目之分數。
但每一題兩閱分數如有一定差距,依閱卷規則規定處理。
五、線上閱卷:指將應考人作答之申論式試卷經由掃描設備產生試卷影像檔,採電子彌封及數位簽章錄存,由閱卷委員在指定之地點,於電腦螢幕上評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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