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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典試法

法規類別: 考試 >> 考選部 >> 一般性考試目

法規章節: 第23條

國家考試舉行竣事,試題及測驗式試題答案得對外公布。
但考試性質特殊者,經考試院同意後,不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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