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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典試人力資料庫建置運用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考試 >> 考選部 >> 一般性考試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考選部應蒐集或洽請各機關(構)、團體、學校或個人推薦各專長領域學者專家,經審查符合資格後納入典試人力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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