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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口試規則

法規類別: 考試 >> 考選部 >> 一般性考試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典試委員、口試委員及辦理考試人員,對於口試評分情形,應嚴守秘密。
如有洩漏,依典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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