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考選部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考試 >> 考選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考選規劃司設二科,各科之職掌如下:一、第一科(一)關於公務人員考選政策、制度、法規之綜合規劃、研擬事項。
(二)關於公務人員考選制度之資料蒐集、編譯、研究及出版事項。
(三)關於公務人員教考訓用配合政策之研究事項。
(四)關於公務人員考試類科、應試科目、應考資格之研究事項。
(五)關於公務人員考試方式及考試技術之研究改進事項。
(六)關於公務人員考選調查及分析事項。
二、第二科(一)關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選政策、制度、法規之綜合規劃、研擬事項。
(二)關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選制度之資料蒐集、編譯、研究及出版事項。
(三)關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教考訓用配合政策之研究事項。
(四)關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類科、應試科目、應考資格之研究事項。
(五)關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方式及考試技術之研究改進事項。
(六)關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選調查及分析事項。
(七)考選政令宣導之規劃及執行事項。
前項各科職掌,必要時得由長官視情況臨時調整;未列舉事項得由長官依職權交辦。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