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條會計室職掌如下:一、關於概算、預算及決算之籌編事項。二、關於預算之執行事項。三、關於會計報告、帳籍、憑證及會計事務程序之處理事項。四、關於內部審核事項。五、關於審計協調事項。六、其他有關歲計、會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