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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考選部國家考試性別平等諮詢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考試 >> 考選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開會時須有全體委員過半數之出席,始得開議;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
可否同數時,由主席決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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