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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考選部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考試 >> 考選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秘書一人,由部長就部內高、中級職員兼任之。
所需其他工作人員由本部員額內派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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