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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考選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法規類別: 考試 >> 考選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本獎章之請頒,除由本部相關單位主動推薦外,得由與請獎事實有關之機關(構)或團體推薦。
請頒本獎章應填具請頒考選專業獎章事實表如附表二,並檢附有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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