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條統計室之職掌如下:一、關於本院主管(含所屬)與本院單位概算、預算、半年結算及決算之審核編製事項。二、關於本院及所屬預算保留事項。三、關於本院單位預算執行控制、內部審核及單據憑證送審等考銓統計刊物之出版事項。四、關於統計報告及統計文件之編纂事項。五、其他有關統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