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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考試院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考試 >> 院本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26條

統計室之職掌如下:一、關於本院主管(含所屬)與本院單位概算、預算、半年結算及決算之審核編製事項。
二、關於本院及所屬預算保留事項。
三、關於本院單位預算執行控制、內部審核及單據憑證送審等考銓統計刊物之出版事項。
四、關於統計報告及統計文件之編纂事項。
五、其他有關統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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