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條第一組第二科之職掌如下:一、關於請領考試及格及訓練合格證書案件之核辦事項。二、關於考試及格及訓練合格證書繕校及製發事項。三、關於考試及格及訓練合格證書資料之建立及管理事項。四、其他有關考試及格及訓練合格證書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