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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考試院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考試 >> 院本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本會兼任人員均為無給職。
但外聘委員及受邀列席會議之學者、專家,得依規定支給交通費或出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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