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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考試院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考試 >> 院本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本會會議得通知議案有關單位派員列席,必要時並得邀請學者、專家或有關機關代表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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