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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約聘技術審查官及約聘商業調查官遴聘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人事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約聘技術審查官、約聘商業調查官之遴聘,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視業務需要,以甄選或甄試方式為之。
甄選採口試、書面審查或兩者併行方式為之。
甄試採筆試及口試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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