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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法警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人事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法警之佩階,依下列規定:一、法警長佩帶二線一星。
但官等為薦任者,得佩帶二線二星。
二、副法警長佩帶一線四星。
但官等為薦任者,得佩帶二線一星。
三、法警佩帶一線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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