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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法官進修考察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人事目

法規章節: 第26條

第十二條、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二項及第三項、第十六條之一、第十六條之二、第十七條及第十九條第二項及第三項之規定,於本章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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