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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法官停止辦理審判案件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人事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六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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