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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司法院及所屬機關員額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人事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各機關有本法第七條第一項、第八條第二項規定情形者,應核實減少年度預算員額,或列管為出缺不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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