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司法人員人事條例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人事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條例稱司法人員,指最高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檢察署之司法官、公設辯護人及其他司法人員。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