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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職務法庭懲戒案件審理規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行政目

法規章節: 第25條

職務法庭所為訊問、調查及言詞辯論,均不公開。
但職務法庭認有公開之必要,或經被付懲戒人請求公開者,不在此限。
前項規定,於第二十三條第二項囑託其他法院調查證據時,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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