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法庭旁聽規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行政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法庭應設旁聽席,並得編訂席位號次,除依法禁止旁聽者外,均許旁聽。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