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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法庭席位布置規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行政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法官、檢察官、參審員及書記官由法庭後側門進出法庭,刑事在押被告之通路應與其他訴訟關係人分開,其設計由各法院依實際情形酌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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