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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法律扶助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行政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國家負有推展法律扶助事務及提供必要資金之責任。
各級法院、檢察署、律師公會及律師負有協助實施法律扶助事務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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