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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法官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行政目

法規章節: 第29條

職務法庭為本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三款之懲戒處分,應於判決主文中記載轉任之職務所屬機關、職稱及職務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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