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法官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行政目

法規章節: 第20條

本法第四十一條之一第一項之關係人得請求法定之日費、旅費及報酬,並準用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辦理懲戒案件證人鑑定人日費旅費報酬及鑑定費用支給要點之規定。
受評鑑法官及請求人依本法第四十一條之一第四項聲請閱卷者,應準用司法院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繳納費用。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