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法官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行政目

法規章節: 第18條

法官評鑑委員會依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移請職務監督權人依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為適當之處分時,該職務監督權人應將後續處理情形函知法官評鑑委員會。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