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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行政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自律會開會時,應通知被付審議之法官列席或提出書面說明,並得通知被付審議之法官所屬庭長或其他相關人員列席或提出書面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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