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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家事非訟事件暫時處分類型及方法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少年及家事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暫時處分之內容,應具體、明確、可執行且以可達成本案聲請之目的者為限,並不得悖離本案聲請或逾越必要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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