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家事事件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少年及家事目

法規章節: 第50條

身分關係之訴訟,原告於判決確定前死亡者,除別有規定外,關於本案視為訴訟終結。
依第三十九條規定提起之訴訟,於判決確定前,共同被告中之一方死亡者,由生存之他方續行訴訟。
依第三十九條規定提起之訴訟,於判決確定前被告均死亡者,除別有規定外,由檢察官續行訴訟。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