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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家事事件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少年及家事目

法規章節: 第151條

財產管理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保存財產,並得為有利於失蹤人之利用或改良行為。
但其利用或改良有變更財產性質之虞者,非經法院許可,不得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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