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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少年及家事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調查時,應注意少年之身心狀況,並維護少年之安全、隱私、名譽及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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