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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少年法院(庭)與司法警察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少年及家事目

法規章節: 第1條

少年法院(庭)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少年事件與司法警察機關之聯繫,適用本辦法之規定;本辦法未規定者,準用檢察官與司法警察機關執行職務聯繫辦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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