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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少年事件處理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少年及家事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本法修正施行前規定不得抗告之裁定,依修正後本法規定得為抗告,其確定在修正施行前者,仍不得抗告;其確定在修正施行後者,適用修正後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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