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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期限規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少年及家事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少年及家事法院辦理本法第二條第一項及第二項所定案件之期限,適用本規則之規定。
未設少年及家事法院地區,地方法院辦理前項案件之期限,準用本規則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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