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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期限規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少年及家事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院長或庭長審核第五條之催辦通知或第七條之遲延案件月報表時,如發現案件有無故或藉故拖延不結情形,應即督促妥速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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