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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懲戒法院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行懲及智財目

法規章節: 第1條

本辦法依懲戒法院組織法第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懲戒法院法官助理之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事項,依本辦法規定辦理,懲戒法院亦得自行訂定補充規定規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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