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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細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行懲及智財目

法規章節: 第29條

智慧財產民事訴訟當事人,就智慧財產權之效力或有無應撤銷、廢止之爭點,提起獨立之訴訟,或於民事訴訟中併求對於他造確認該法律關係之判決,或提起反訴者,與本法第十六條規定之意旨不符,法院應駁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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