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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訴訟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行懲及智財目

法規章節: 第50條

訴訟代理人應於最初為訴訟行為時提出委任書。
但由當事人以言詞委任經行政法院書記官記明筆錄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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