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法院辦理行政訴訟事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行懲及智財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本辦法於行政法院訊問鑑定人、使用通譯之程序及其他行政法院認有遠距審理之必要情形,準用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