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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務員懲戒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行懲及智財目

法規章節: 第78條

除第六十六條第三項之情形外,懲戒法庭第一審判決違背法令而不影響裁判之結果者,不得廢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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