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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務員懲戒判決執行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行懲及智財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辦法所稱懲戒判決,指為免除職務、撤職、剝奪、減少退休(職、伍)金、休職、降級、減俸、罰款、記過、申誡等懲戒處分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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