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民法官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法規章節: 第112條

施行前已繫屬於各級法院而屬本法適用範圍之案件,仍應依施行前之法定程序終結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