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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法院辦理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六條救濟案件審理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法院於前條諭知撤銷之判決確定後,應將判決正本送達聲請人,並速將判決正本送達促轉會,以利促轉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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